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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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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談鬼說怪]]></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靈命造就]]></category>
	<pubDate>2018-09-25 22:06</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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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從世界上大多數的社會、文化觀察，「鬼」可以被認定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和人有著十分緊密的關係。在亞洲文化中，「鬼」之於人絕對具有強大的影響力。特別是在台灣，藉著在地宗教民俗活動以及媒體的傳播，加上過去風行一時的靈異節目之渲染，鬼怪的事蹟和信仰內容之奇特更是超乎一般理性所能想像。不論是常民的求神問卜、政治人物官宦仕途前景的預測，甚至駭人聽聞的兇殺案件之偵查等，「鬼」也都在其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more--><br /><br /> 「鬼」究竟是甚麼？有人把「鬼」註解為「歸」，意味「人死歸土 (或回歸自然)」的結局。從字形結構看，「鬼」這個字的主要部份是中間的「田」，意指曠野、荒野、郊外；「田」底下的字形則由左邊的「丿」和右邊的「乙」及「厶」之合體構成。整個字形看似死去之人被埋在地下的坐葬 (或裝在陶甕裡)。「田」的左上方之「丿」可視為簡易墓碑的記號。若「鬼」是「歸」的意思，則整體來說「鬼」並非可怕之物，而是人死後的終極歸宿。不過中文對「鬼」的解釋當然不限於「歸」，否則也不會出現許多鬼怪傳奇故事。<br /><br /> 西方文化中，「鬼」這個字和「靈」(spirit)有很密切的關係。英文的ghost常常和spirit通用，可見單純的ghost並無好</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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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essay.eastgate.org.tw/f2lin/index.php?load=read&amp;id=172</link>
	<title><![CDATA[專心致意一項事]]></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11-05 00:49</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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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雅各書4:4~10<br /> 聖詩：2、591、178、402 x 2<br /> 啟應：第33篇<br /> 金句：雅4:8</font><p><font size="3"><br /> 信仰可以是學術研究的對象，也可以是人閒聊的話題，但信仰最重要的不是供研究或是談話，而是人內在生命或精神思想的支柱，更是處事為人所遵循的準則。換句話說，信仰的實踐比信仰的理論、言說更重要。信仰可能流於形式、空談，或虛假，這是信仰的偏差，絕非其本質。《雅各書》是一本強調信仰實踐的書，是作者看見第一世紀教會初創時期信徒的偏差實況有感而發所寫的著作。表面上似乎是針對虛假信仰的譴責，實際上則在字裡行間呈現對信仰的正面教導。<!--more--><br /><br /></font></p><p><font size="3">常常被耶穌指責並與之發生衝突的法利賽人、文士 (新譯：經學教師) 等宗教人，主要的問題便是有著虛假的信仰。他們外表上是道貌岸然、擅長說教的敬虔者，骨子裡卻是不能或不願實踐的偽信者。他們對上帝可能只是存著嘴唇的服事 (lip service)，內心卻缺乏真正的虔誠。或者，他們說一套但做一套，表裡不一。以色列人民則在舊約時期，常常遭到先知指責意圖以物質的獻祭、外表的禮拜表示甚或炫耀自己的敬虔，內心卻沒有對耶和華上帝的真誠信仰，行為上也沒有實踐祂的「道」的見證。從這個角度看，先知的職責</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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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們成了一台戲]]></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9-24 14:55</pubDate>
	<guid>http://essay.eastgate.org.tw/f2lin/index.php?load=read&amp;id=171</guid>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哥林多前書4:1～13 (和合p.232, 現中p.257, 台漢p.189)<br /> 啟應：第10篇<br /> 聖詩：140、570、392<br /><br /> 今天是我在東門教會的最後一次講道。三年前受邀回來這裡牧會，轉眼就過去了。三年很短，能做的事也有限，只能挑重點做，是否完美就不用詳細追究了，但希望沒有對不起上帝的地方。<!--more--><br /><br /> 有人說：「人生如戲，戲如人生。」我不知道如何詮釋這句話的內涵和意義，只知道生活、工作都是實在的，不像演戲。而戲劇雖然部分反映了人生，有些部分卻非人生實況。若一定要用演戲來描繪人生未嘗不可，但必須知道這一齣戲只能演一場，沒有第二場可演，因為這是「人生或生命之戲」，沒有重演的機會。此外又如保羅所說：觀眾是特殊的，戲演的是「給世界、天使和眾人觀看。」(v.9)<br /><br /> 這世界有些人需要光鮮亮麗、絢麗燈光、或是開麥拉聚焦的戲台，以及觀眾的喝采和掌聲來肯定自己生命的價值 (如歌星、明星)，有些人需要藉著謾罵、攻擊或詛咒別人來肯定自己生命的價值 (如名嘴、無恥的政客、或造謠者)，有些人則搶著要權位、財富 (如政治人物、富豪)，這些人需要戲台和觀眾來襯托自己的價值，好像自己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也有人體悟到自己的生</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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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新生的樣式／林瑞隆牧師]]></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8-27 16:2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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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羅馬書6:3〜11 (和合p.215, 現中p.236, 台漢p.173)<br /> 啟應：第23篇<br /> 聖詩：256、254、351 (洗禮用)、399<br /><br /> 感謝上帝的恩典帶領，今天聖禮典中有2位姊妹要在上帝面前以及眾兄姊的見證下領受洗禮，另有3位年輕兄姊小時候經由父母的奉獻而接受幼洗，今天要藉著信仰告白自己決志接受堅信禮正式成為基督耶穌的門徒，並成為東門教會這個屬靈團契的一分子。<!--more--><br /><br /> 不論是洗禮或堅信禮都是決志正式進入教會成為會員的重要儀式。從信仰的角度看，成為會員就是表明願意作基督耶穌之「門徒」的決心，和入會前稱為「慕道友」的意義是不同的。門徒是決心跟隨基督耶穌腳步走的人，慕道友則屬尚在門外徘徊，雖然有所嚮往，但仍保留某種自我權力而未作最後決定的人。就某個意義來說，洗禮可說是「生命抉擇」的重要儀式，因為一旦受洗，即表示願意將自己的人生全然交託給主耶穌基督，並以他為生命的中心，不再以自己為中心。因此個人的生命情態、思想、行事、為人都與受洗前不同。所以，洗禮不僅只是一種宗教儀式，而是生命奉獻的儀式，這是洗禮的重要意義。<br /><br /> 今天選讀的《羅馬書》經文清楚闡釋了「洗禮」這件事或這個儀式的重要意義和內涵，這些</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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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上帝的用人]]></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8-20 14:52</pubDate>
	<guid>http://essay.eastgate.org.tw/f2lin/index.php?load=read&amp;id=170</guid>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哥林多後書6:1〜10 (和合p.252, 現中p.258, 台漢p. 206)<br /> 啟應：第33篇<br /> 聖詩：242、576、387<br /><br /> 基督教信仰教導人不必爭勝，反倒要謙卑學習「僕人」的樣式，做自己該做的事，甚至做超過該做的事，而在沒有人知道或是得不到掌聲和讚美的時候仍然甘心樂意做能夠做的事。這樣的教導建立在耶穌之話語的基礎上，他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20:26b〜28) 這也是幾年前為人所熟知的「僕人管理學」的依據。<!--more--><br /><br /> 用台語表達，「僕人」或「用人」就是「差用的」，或是「受差遣的人」，具體的意思即主人吩咐做甚麼就做甚麼，沒有質疑、懷疑，或回嘴的空間，只有忠實完成主人所吩咐的事的義務和責任。從這個角度看，僕人或用人就是主人的器皿或用具。器皿或用具不能決定自己的用途，只有使用它的人才能決定。所以，基督教信仰常常教導信徒認清自己的身份之一是上帝的「差用」，僕人或用人。<br /><br /> 不過，觀諸教會的實況，遺憾地可以發現一些嘴裡說是僕人或用人的信徒，實際上卻扮演著替代上帝發號施令</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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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紛爭]]></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8-13 17:17</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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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路加福音12:49〜53<br /> 啟應：第23篇<br /> 聖詩：110、195、401<br /><br /> 今天選讀的《路加福音》經文記載著耶穌的教導說：「我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假如已經燒起來，不也是我所希望的嗎？......你們以為我來是使地上太平嗎？不！我告訴你們，是使人紛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和兩個相爭，兩個和三個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12:49, 51〜53) 這一段話常常使人跌倒，或是引起解釋上的紛爭。有人無法理解耶穌為什麼這樣說，不曉得耶穌所要表達的真正意思和目的是甚麼，因為這一段話有激進或極端主義的傾向；也有人試著化解解釋上的困難，不惜扭曲文字的意涵。這樣的作法並不足取，而且對聖經或耶穌本身並不公允。<!--more--><br /><br /> 有的聖經譯本替《路加福音》這一段經文加上「分裂的原因」這樣的標題，指出信仰是和這世界產生隔閡與分裂的主要原因，也暗示兩者間的緊張與衝突之關係。但在《馬太福音》上則標示為「作門徒的代價」，暗示作門徒必須付出和俗世對立、分隔或面對各類型紛爭的代價。這兩個標題雖然仍有一些關聯，但兩者間還是存著某種程度的差距。<br /><br /> </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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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你在這裡做甚麼？]]></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8-06 17:16</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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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列王紀上19:1〜18 (和合p.447, 現中p.429, 台漢p. 388)<br /> 啟應：第13篇<br /> 聖詩：156、159、400<br /><br /> 〈列王紀上〉19章記載的是一個有著強大震撼力又感人的故事。從這個故事中，我們看到一個偉大的信仰人物如何從堅強變成軟弱，再從軟弱成為堅強的生命歷程。這也是一個十分有人情味的故事，主角以利亞雖是以色列歷史最偉大的先知之一，是上帝極重用的一位僕人，充滿靈性的智慧與勇氣，但這個故事也讓我們看見人性的脆弱，即使像以利亞這樣的偉人也難以免除。<!--more--><br /><br /> 在以色列的信仰傳統中，以利亞是最偉大的先知之一，可說是先知的代表人物。他那特殊的、戲劇性的人生結局，由上帝派遣火戰車 (fire chariot) 來接他升天的故事 (王下2:11-12) 更是膾炙人口。這也象徵著他所獲的最高榮譽。這樣的一位先知，竟然也有讓人覺得十分意外的極度軟弱之處，實在不可思議。不過上帝並不因此放棄他，還一路帶領他從失望的谷底，慢慢回復到應有的高度上，這可能是最值得讓我們學習的地方。<br /><br /> 我們要分成三段來看先知的生命歷程：1.從〈列王紀上〉第18章我們看見一位充滿屬靈力量、充滿神奇見證的偉大先知在迦密山上令人</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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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屬靈的智慧]]></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7-30 11:35</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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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哥林多前書1:6〜16 (和合p.229, 現中p.253, 台漢p. 187)<br /> 啟應：第54篇<br /> 聖詩：238、118、387<br /><br /> 依據舊約智慧文學傳統的信仰主張：上帝是「智慧」的源頭。〈箴言〉2:6〜8說：「...耶和華賞賜智慧，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他為正直人珍藏健全的知識，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為要保護公正的路，護庇虔誠人的道。」3:19又說：「耶和華以智慧奠立地基，以聰明鋪設諸天」。〈詩篇〉作者也認為宇宙的創造充滿了上帝的智慧：「耶和華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全地遍滿了你所造之物。」(104:24) 所以，人要「稱謝那用智慧造天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136:5)<!--more--><br /><br /> 有意義的是，〈創世記〉伊甸園的故事提及對亞當、夏娃最具致命吸引力的東西，是吃了就能「像上帝一樣知道善惡」(創3:5) 這棵樹所結的果子。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上帝是唯一有能力知道及分辨善惡者，這是祂的特殊智慧，人若能學到這樣的智慧當然是好事，但亞當、夏娃卻將重點錯誤放在「像上帝那樣」這個目標。由於重點錯置，所以造成了後世人類社會的悲慘。<br /><br /> 因此之故，我們可以輕易在〈箴言〉書中找到勸誡年輕人要努力尋求</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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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所可以誇口的]]></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7-23 17:4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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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哥林多後書1:12〜14 (和合p.248, 現中p.274, 台漢p.203)<br /> 啟應：第7篇<br /> 聖詩：125、347、392<br /><br /> 一些在各專業領域有成就或在各行業奮鬥成功的人，中、壯年時可能很喜歡誇口自己過去的成就或貢獻，晚年時則更甚。這些「想當年，我......」的自誇之語透露出人的軟弱與空虛的心理。這些人在時間潮流不斷推進中，怕別人不知或忘記自己的光榮成就或重要性，因此常常藉著自誇提醒別人，或藉此肯定、確認、維繫自己的存在價值。然而，人的存在價值若必須用這種方法來肯定、提升、或確保，則未免太可憐了。<!--more--><br /><br /> 自誇似乎是人性所難避免的，算是人之常情。懂得如何約束自己而不過度自誇，可以說是一種美德。若能完全免於自誇，則以道德修養之標準來看應該是值得稱讚的。為人父母者有時也會在他人面前誇讚自己的小孩優秀、聰明，這樣的誇讚似有藉著兒女而「炫耀」自己的味道，雖然表面上看來好像不是自誇，實際上卻是。當事人口中雖然表示謙虛，心中卻很滿意、自在。<br /><br /> 與自誇有關連的是「誇口」。誇口不一定是稱讚自己或別人，有時反倒意味著個人的過度的「虛張聲勢」或俗話所稱的「吹牛」，或「言過其實」或「不自量力」。誇口總是隱藏著</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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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們爭勝甚麼？]]></title>
	<author>林瑞隆 牧師</author>
	<category><![CDATA[主日講道]]></category>
	<pubDate>2017-07-16 17:48</pubDate>
	<guid>http://essay.eastgate.org.tw/f2lin/index.php?load=read&amp;id=163</guid>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聖經：哥林多前書9:24-27（和合p.238, 現中p.262, 台漢p.194）<br /> 啟應：第3篇<br /> 聖詩：22、478、386<br /><br /> 有人說：「人生如戰場，生命發展如一場爭鬥」，因此生命的主要目標大概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出人頭地」，或是通俗的台語所說的「出頭天」。不論是出人頭地或出頭天，本意即在「爭勝」，都隱含著要將所有有形、無形的對手擊倒在地的意思。在中國文化裡「爭勝」就是「鬥爭」，而在台灣，我們多少也可以感覺出似乎整個社會都鼓勵、甚至放任「競爭」；手段可能沒有「鬥爭」那麼慘烈，但目的大概也是要打倒別人、壓制別人，讓自己出頭或掌控可能的一切。<!--more--><br /><br /> 競爭似乎是人類社會常存的一種生存技巧，不善競爭者常常無可奈何地淪為社會的「魯蛇」而遭人歧視，因此爭勝的觀念和社會氣氛似乎難以避免。影響所及，許多愛爭勝的人因此擅長結黨、爭權奪利，利用散布謠言、歪曲事實或其他更惡劣的手段抹黑、打擊敵人或不利自己的人，讓自己可以冒出頭佔據領頭的位置。<br /><br /> 習慣爭勝的人有時不知道在競爭的過程和氛圍中人性容易受到扭曲，產生個人自大，輕視別人，甚至認為自己都對，別人皆非的錯覺。好爭勝的人傾向「自以為是」、「自以為大」的態度是很自然的</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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