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上帝的禮物~ 《土地神學》第五章讀書心得
作者: 東門教會 日期: 2025-07-26 19:17
對於舊約來說,土地是上帝所賞賜的,人只是管理者而已。而教會也是上帝所賞賜的,我們只是受上帝所託負責管理教會。
Brueggemann所著作的《土地神學》第五章〈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中,開始談到以色列進入迦南地之後,他們生活在上帝所賞賜的土地上,他們開始思考要建立怎樣的制度來管理。從以色列的歷史來看,當他們離開埃及,在曠野流浪,最終定居在迦南地,這是上帝的「應許」實現的過程,也是從沒有土地進入擁有土地的生活;不過,後來,他們卻經歷了從擁有土地邁向失去土地的過程,也就是他們後來被擄到巴比倫。以色列被擄的原因,在許多的先知書中,都清楚地指向他們並沒有好好管理這塊土地。因此,如何正確管理土地是他們在迦南地的重要課題。
從士師記來看,一開始他們試著用士師制度來管理這塊土地,所謂的士師是包含兩種角色「審判官」以及「拯救者」。然而,這樣的管理是斷斷續續的,往往是以色列出現危機,可能會失去土地時,士師才介入去管理,這造成很大的問題。後來,他們開始思考要用「王權制度」,也就是設立「王」的制度,讓上帝或他們所立的王來管理土地。然而,王權制度的本質,必須和「土地」是上帝所賞賜的禮物這樣的觀念結合在一起。
當他們向撒母耳要求立一個王的時候,其中的理由卻是令人擔憂的。他們想要立一個王,是因為「像其他國一樣」(撒上8︰5,19-20)。這個理由是危險的,因為其他國家的「王權制度」是想要依照自己的意思管理這塊土地,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在其中得著自己的益處。這明顯違背了上帝賞賜土地的旨意,是要讓人好好管理土地,並不是佔為己有。這並不是說,其他國家有好的制度不可以模仿,而是必須遵守土地是禮物,在其中實行上帝的旨意。
就如本章的標題〈從你弟兄中立一人〉,是出於申命記17章14-15節,規定他們所立的王必須是他們自己的成員。這樣的強調意味著所立的王必須遵守上帝和以色列所立的約,他必須理解自己的權力是來自於上帝的恩典,是一種「禮物」。王權不是用來控制土地,是為了生活在這塊土地的所有人,讓這塊土地有更好的發展。因此,按照申命記17章16-17節的記載,這塊土地的王必須遵守三個禁令「不可擁有軍備力量」、「不可重婚」以及「不可為自己積財寶」。這三個禁令都是與王想要倚靠自己、自大有關,一旦擁有這些東西,王就會以為他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
然而,真正的主人是上帝,因此,王最重要的任務就是閱讀律法書(申17︰18-20)。這是為了讓王不斷地被提醒,以色列和上帝的關係,並以此角度來管理這塊土地。因此,以色列的王與其他國家不同,必須遵守與上帝的立約,這凌駕了王權制度以及王所擁有的權柄。只有持守與上帝的立約,才不會失去土地。
因此,大衛王和所羅門王都面臨想要利用土地得著自己利益的試探。大衛在拔示巴與烏利亞的故事中,他似乎開始濫用自己的權力,沒有與軍隊一起上戰場,更想貪圖別人的妻子。先知拿單對於大衛的勸誡,就是不斷提醒他這樣做是違背上帝的命令(撒下12:9)。換言之,大衛企圖想要活在自己管轄的封閉世界,忘了這塊土地、他的權力是上帝的禮物。而所羅門王在建造聖殿之後,試圖想要轉換上帝與他的關係,盼望上帝成為以色列的守護神,而不是主人。(王上8︰12-13)然而,上帝卻不斷強調所有的權力、土地都是祂所賞賜的。(王上3︰12-14;9︰4-7)
從舊約來看,土地是上帝的禮物,是賞賜給與祂立約的子民的。教會也是如此,它是上帝賞賜的禮物,而我們在其中必須活出與祂立約的生活。明年,東門教會將要進入設立八十週年,能夠在東門這個地方宣教那麼長的時間,是因上帝呼召歷世歷代的牧長、長執同工以及兄姊一起努力,只要在這裡付出過的所有人都有其功勞。然而,上帝才是教會的主人,我們必須提醒自己,透過上帝所賞賜給我們每個人的恩賜、能力,一起在這裡實踐上帝的旨意,遵行與祂的立約。
Brueggemann所著作的《土地神學》第五章〈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中,開始談到以色列進入迦南地之後,他們生活在上帝所賞賜的土地上,他們開始思考要建立怎樣的制度來管理。從以色列的歷史來看,當他們離開埃及,在曠野流浪,最終定居在迦南地,這是上帝的「應許」實現的過程,也是從沒有土地進入擁有土地的生活;不過,後來,他們卻經歷了從擁有土地邁向失去土地的過程,也就是他們後來被擄到巴比倫。以色列被擄的原因,在許多的先知書中,都清楚地指向他們並沒有好好管理這塊土地。因此,如何正確管理土地是他們在迦南地的重要課題。
從士師記來看,一開始他們試著用士師制度來管理這塊土地,所謂的士師是包含兩種角色「審判官」以及「拯救者」。然而,這樣的管理是斷斷續續的,往往是以色列出現危機,可能會失去土地時,士師才介入去管理,這造成很大的問題。後來,他們開始思考要用「王權制度」,也就是設立「王」的制度,讓上帝或他們所立的王來管理土地。然而,王權制度的本質,必須和「土地」是上帝所賞賜的禮物這樣的觀念結合在一起。
當他們向撒母耳要求立一個王的時候,其中的理由卻是令人擔憂的。他們想要立一個王,是因為「像其他國一樣」(撒上8︰5,19-20)。這個理由是危險的,因為其他國家的「王權制度」是想要依照自己的意思管理這塊土地,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在其中得著自己的益處。這明顯違背了上帝賞賜土地的旨意,是要讓人好好管理土地,並不是佔為己有。這並不是說,其他國家有好的制度不可以模仿,而是必須遵守土地是禮物,在其中實行上帝的旨意。
就如本章的標題〈從你弟兄中立一人〉,是出於申命記17章14-15節,規定他們所立的王必須是他們自己的成員。這樣的強調意味著所立的王必須遵守上帝和以色列所立的約,他必須理解自己的權力是來自於上帝的恩典,是一種「禮物」。王權不是用來控制土地,是為了生活在這塊土地的所有人,讓這塊土地有更好的發展。因此,按照申命記17章16-17節的記載,這塊土地的王必須遵守三個禁令「不可擁有軍備力量」、「不可重婚」以及「不可為自己積財寶」。這三個禁令都是與王想要倚靠自己、自大有關,一旦擁有這些東西,王就會以為他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
然而,真正的主人是上帝,因此,王最重要的任務就是閱讀律法書(申17︰18-20)。這是為了讓王不斷地被提醒,以色列和上帝的關係,並以此角度來管理這塊土地。因此,以色列的王與其他國家不同,必須遵守與上帝的立約,這凌駕了王權制度以及王所擁有的權柄。只有持守與上帝的立約,才不會失去土地。
因此,大衛王和所羅門王都面臨想要利用土地得著自己利益的試探。大衛在拔示巴與烏利亞的故事中,他似乎開始濫用自己的權力,沒有與軍隊一起上戰場,更想貪圖別人的妻子。先知拿單對於大衛的勸誡,就是不斷提醒他這樣做是違背上帝的命令(撒下12:9)。換言之,大衛企圖想要活在自己管轄的封閉世界,忘了這塊土地、他的權力是上帝的禮物。而所羅門王在建造聖殿之後,試圖想要轉換上帝與他的關係,盼望上帝成為以色列的守護神,而不是主人。(王上8︰12-13)然而,上帝卻不斷強調所有的權力、土地都是祂所賞賜的。(王上3︰12-14;9︰4-7)
從舊約來看,土地是上帝的禮物,是賞賜給與祂立約的子民的。教會也是如此,它是上帝賞賜的禮物,而我們在其中必須活出與祂立約的生活。明年,東門教會將要進入設立八十週年,能夠在東門這個地方宣教那麼長的時間,是因上帝呼召歷世歷代的牧長、長執同工以及兄姊一起努力,只要在這裡付出過的所有人都有其功勞。然而,上帝才是教會的主人,我們必須提醒自己,透過上帝所賞賜給我們每個人的恩賜、能力,一起在這裡實踐上帝的旨意,遵行與祂的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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